欢迎光临,信息哲学与自由软件网站!

[返回主页]


自由软件运动述评

星光

[载于《四川社科界》2000年第1期]

关键词 摘要
自由软件运动  GNU工程  LINUX操作系统  拷留  GPL许可  黑客  电脑  网络  信息资本主义 “信息革命”的发展已超出了技术的范围,正在引发巨大的社会变革,新近崛起的自由软件运动突出地表现着这一事实。本文在尽可能全面地介绍自由软件运动的基础上,简要地评析了其深刻的社会意义。自由软件运动是当代高阶自发的社会解放号角和新里程碑,运动的理想具有共产主义倾向;它是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冲突在当代信息资本主义时期,在信息技术、电脑网络及智力资源成为重要社会基础的新情势下,更加广泛深刻的反映和表现。本文率先揭示这一当代社会变革的重大现象,以引发进一步的关注与研究

前言

         1983年,一位美国软件工程师,按照他对软件信息共享性的理解和对自由协作精神的理想,在软件领域发动GNU工程,引发了自由软件运动。

         1991年,一个芬兰大学生,为运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一种自由的操作系统(计算机基础运行管理软件,提供其他软件应用的基本条件);依作者姓名及与UNIX作对的思路,软件取名“Linux”。

        LINUX使自由软件声名鹊起,在世界范围刮起了旋风,技术上不断发展,市场上强劲扩张,让一批人与公司暴富,让IT界的老牌劲旅刮目相看;技术发展中国家的“精英”将它视为赶超良方;其发展直逼软件霸主微软公司,大有“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架势……

         接着,一些公司尤其一个叫作红帽子的公司,开始按“自由新版权” GPL(详三)来经营LINUX。原先亏损数百万美元的红帽子公司的股票因此暴涨,市价顿时暴达数十亿美元。

         这些似乎不过是电脑界又出了“怪人”,“IT英雄”们又一次创业,数字化浪潮中又一个发横财的故事,《财富》杂志富翁排行榜又增加了候选人,市场又有了炒作题材。可惜,这样的看法只是自由软件运动在现存社会中特有的、肤浅变形的呈现方式。

         按照与“文明社会”相伴生的粗陋的平均主义传统,以及市场社会中的利益思维定式,自由(free)软件运动还被理解为“免费(也是free)软件运动”。“天上掉下个共产主义,情深貌美大家不客气”,“电子共产主义来了”——“业界”与“网坛”的“评论家”们开始议论纷纷。

        但红帽子公司却在销售“自由的”Linux,到处(包括中国)都在发售各种Linux。 “不要钱的东西”竟然在卖钱,世上竟有这等事:一些人在奉献“义务劳动”,另一些人则在用其成果谋利。商人们在强奸电子共产主义运动——“业界理论家”们信口月旦。更多的人或困惑,或不明就里……

        但是,自由软件运动并不是什么免费软件运动或“电子共产主义”。科学共产主义并不会从哪怕是最新的科技中直接产生出来,但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更加剧了传统制度固有的矛盾冲突,为新的社会提供着更为优厚更加现实的物质条件与社会条件。重大的变革正在萌动,表现之一,就是自由软件运动。


一、Linux与开放源代码
     Linux操作系统,是芬兰大学生林纳斯·托瓦兹(Linus Torvalds)根据Unix操作系统向微机移植开发的网络操作系统,是自由软件运动目前极重大的技术成果,大大扩展了自由软件的影响,几乎成了自由软件的代称。到今天,LINUX已成为集体劳动的结晶,很多人作了无偿的贡献,包括改正早期的错误,添加许多重要或特殊的功能等。

    Unix是由美国工程师很早就开发的,用于小型以上计算机的跨机型多用户联网操作系统。经多年发展,已很成熟,功能优良,用户众多。后来有向微机的移植,如XENIX。微机上也发展了自身的网络操作系统,如80年代的NETWARE,90年代的WINDOWS NT,但总体网络功能都比不上UNIX。在微机尤其在电脑网络普及后,UNIX的意义更加巨大,在网络中起着骨干与中心作用,成为网络的控制方与卖方。

     UNIX及其他可与其互联的电脑操作系统的价格都十分昂贵,成倍增加的连网微机用户群构成一块令人眼红的“肥市”。对于资本机构,LINUX将是导致市场贬值的可怕东西。

    但对于公众,若有好用又不花多少钱的、将电脑连网的操作系统,那真是太受欢迎了;对于有心要从高端领域变革现存社会的自由软件来说,若能尽快有一种基础性的、自由的网络操作系统,便找到了运动的最佳突破口。Linux,正是这种“超值”的东西。

    Linux在技术上是向微机移植了Unix系统,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自由软件:①它免费在互联网上发布,谁都可以免费下载并自由地使用与拷贝传播。②它的源代码即软件程序的原始文件,是完全开放的(这在商业软件中是完全或部分不公开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了解和修改,包括修改其底层结构即基础和核心部分,使其适合于自己的特殊需要。想想眼下的 “保护知识产权”的市场社会,竟有这样的“义务劳动”者,真是令人吃惊!这不是侵犯甚至要消灭版权吗,这不是对大市看涨的软件市场搞“恶性竞争”吗?

    Linux刚问世时,还只是“黑客”或电脑迷们的尤物,但迅速的发展及应用的低成本,已使它成了一种最有可能取代微软“多窗”(Windows)操作系统的大作。这导致了两个重要现象:一是越来越多的公司和机构(包括Oracle、Borland、Informix等著名软件公司和微软、英特尔、IBM等行业顶级公司,也包括更多的想走向数字化管理与电子商务的非IT业公司)都把Linux系统引入自己的创新战略,或把它作为资本运作对象;二是形成了一个世界范围的Linux共同体,这个群体的主体原只是信息资本主义中具有反叛性格的阶层——黑客,但时下大量的各类人士也参与进去了。这一群体虽然被视为是一个技术性的松散组织,但它极有可能发展为一股改造社会的重要力量。

    这个群体的共同信念是“开放源代码”,粉碎软件领域中“天经地义”的专利与保密。在向微软发出的一个宣言中,他们甚至要求这个软件帝国以及所有的商业软件公司都开放他们的软件源代码。

    开放源代码不只是个技术问题。这是要资本机构们公开其重要的利润源泉——技术秘密,放弃或部分放弃“知识产权”;其实质是让大众共享本属于全社会的知识“产品”。这件事若彻底地进行,并向其他领域推广,那“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主要支柱、源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版权制度,将受到致命重创,这个世界就要底朝天了。这对当代资本主义不啻是晴天霹雳!

    对于把版权制度看作永恒公理并加以鼓吹的人士,这简直是一股“逆流”。但这是一股从“信息社会”这个旋涡中奔涌出来,却掉头回冲、拨乱反正的“逆流”,它是信息本性与信息进化规律不可遏制的必然表现。对于“体制内”的理论家,没有版权体制的“信息经济”是不可设想的,但不可设想的事物正必然地从体制内产生出来。这并不是毫无铺垫的空穴来风。远的不说,近30年来,就一直有着类似自由软件运动的信息共享要求,也不时有西方左派学者倡导发起信息共享运动以启动社会主义新潮,自由软件运动与LINUX正是一个有力的、带有引领性质的响应。

     Linux由于其技术实用性,更因已有人把它作为赚钱的商品,因而更被注意并被有意宣传。但是,还有一个GNU工程。忽视GNU,将是对自由软件运动的阉割。

    不管从技术上还是观念上看,GNU都是Linux的源头。Linux不过是已“悄然”进行了多年的GNU工程的成果之一。开发一种与Unix兼容的自由操作系统以及开放源代码等具体技术目标,早就写入了《GNU宣言》。因此,自由软件运动的发起人斯多尔曼认为,Linux应称为GNU/Linux。

二、GNU与自由软件
 
GNU工程是自由软件运动的真正基础,是当代信息资本主义的必然产物,它来自信息技术,却为着真正自由的信息社会而反攻信息资本主义。它的出现,意味着社会信息的迅猛发展已从自发踏上了自为的门槛。

     美国软件工程师斯多尔曼于1983年发表了《GNU宣言》(“角马”宣言,《GNU Manifesto》),成为自由软件运动发动的标志。

    斯多尔曼1987年在回答《BYTE》杂志的采访时,谈到了GNU运动的目的与动机:软件是许多人协作的工程,而私有财产权阻碍这一工作;软件应该象空气那样为每一个人自由地取用。他明确地把“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与“私有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对立起来,希望今后只有自由软件。他认为,软件的本性是协作。为了协作,人们应能自由地拷贝、改动、传播软件及其相关文档(如说明书等),这就是自由软件中“自由”的基本含义。

    他创造了一个新概念,“Copyleft”(拷贝,留下), 以戏谑的黑客文化风格与他认为已过时的“Copyright”(复制权,版权)概念相对立。“Copyleft”和“Copyright”的词素中,“-left”和“-right”也有“左”和“右”的意义,因此也成了“左版”和“右版”的对立。我们把COPYLEFT译为“拷留”,拷留是一个号角,是一面旗帜,它鼓励自由软件的自由复制。对于右版,左版是不合法的,斯多尔曼发起GNU工程,就是要使之合法,成为通行的软件传播与使用方式。同时,拷留也是自由软件运动的实践策略(详三)。

    表面上看,GNU工程仿佛只是一个软件领域的技术活动,但斯多尔曼明确指出:“GNU实际上是一个社会工程,它使用技术工具来改进社会。”(注:[i])另外,斯多尔曼还认为,软件开发与应用将会成为普遍的社会生活基础(注:[ii]),这样,软件领域的变革本身就具有综合变革的意义。

    GNU工程是历史上第一个把社会改造自觉地包含于自身的技术改造工程。这样的工程,只有在社会化已剧烈发展、并开始由以信息技术为首的科技来更加速地推进的信息资本主义阶段,才会出现。弄清GNU工程的技术内容与社会意义的交互相关性,弄清它如何通过技术提供的使用价值来冲击传统的交换价值体制,才能正确认识自由软件运动,并纠正孤立理解科学技术的传统倾向。

     斯多尔曼
     软件是信息的高级形式,是信息技术的高级产物,它的深刻本质是高度社会化的人的智慧与知识,是人本身。现存社会一方面试图掩盖这一本质,但另一方面也必然造就出要重现人的本质的人来,即造就更高层次的掘墓人与社会创新的主体力量。

     理查德·斯多尔曼(Richard Stallman)是一名美国软件工程师,1969年开始在纽约的IBM实验室从事程序编制工作,后又在一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系工作一段时间,再之后,进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MIT AL Lab)。这些经历使他深切感受到软件领域中私有观念与软件发展的矛盾。他体会到,软件工程本是集体的协作,而私有观念及其制度化的东西,诸如专利、版权等,则阻碍这种协作。他在人工智能实验室期间,亲身经历和体会到无私的协作精神的重要性。那里极少有专利、版权、加密等观念,程序和文件“象空气一样”(注:[iii])存放在网络中共享,人们自由地使用和修改;外来的电子邮件,不管是给谁的,大家都可以阅读;终端也是属于每个人的,“如果某个教授把办公室里的终端锁起来,门就会被人砸掉。”这种环境说明,普遍协作是科技研发的内在要求,在信息社会,则大量出现了协作要求更充分更直接的复杂巨系统活动。

     事实上,在计算机发展的初期,在很多局部,把系统资源作为自由的公共资源,是一种普遍现象。当时美国的软件工程师们大多是为国家项目进行系统性的工作,他们作为一个集体为总体目标而协作,个人设计编制的程序只在总的工程中才有价值,个人工作只是系统的元素,只有协作才符合并体现系统的“整体呈现”原理。那时,软件还没有独立地成为商品,也没有形成大众需求市场。这是自由协作精神在早期计算机实验室里能够充分存在的一个直接原因。现今的各类网络中,协作性虽然受到程度不同的掩盖并打了折扣,但实质上共享的范围与要求更加普遍了。

    斯多尔曼指出,哈佛大学的计算机实验室早就在实行一种公共源代码制度,非公共源代码编写的程序不允许安装到系统中。这意味着,协作不仅需要公共的硬件资源和信息资源,也需要公开与自由共享的体制(如协议、标准、规范及编码等制度)。信息资源的封锁和编码方式的“多元化”(这多半不是“个性”,而是基于商业利益而相互封锁的“私有化”)将阻碍或破坏协作。

    斯多尔曼把MIT AL Lab的伙伴们称为“黑客”(HACKER),他自己也是一个黑客。黑客一词本无贬意,是信息社会出产的一个特殊阶层,最初的黑客精神正是自由的协作精神。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软件的商业价值被发现,商业化破坏了自由协作精神。据斯多尔曼的回忆,在70年代末,黑客文化经历了一次断裂,黑客伙伴们陆续离开了MIT AL Lab,有些人被商业招安,他热爱的富有自由协作精神的环境暂时消失了。这种文化断裂正是软件商业化、自由协作产物商品化的反映。而软件的商业化又以软件从硬件的附属物转向独立,软件转化为另立门户的生产要素为基础,这表现了分工的深化与信息进化的引领性质。1984年,斯多尔曼也离开了MIT AL Lab,发动了旨在恢复自由协作精神的GNU工程。(注:[iv]

    1983年,他写了《GNU宣言》,1985年3月正式发表于《多博士》杂志,这个宣言实际上成为自由软件运动的宪章。1984年正式开始了GNU软件工程的编写,同时发起了“自由软件基金会”( FSF,Free Software Foundation),作为工程的资金来源,实际上也是自由软件运动的组织形式。这个组织的核心成员,都是本来意义上的黑客。不久,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了一种“新版权”:GNU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用以保证自由软件运动的进行与推广(详三)。

GNU工程
    《GNU宣言》中写道,“GNU工程是恢复早年的计算机共同体协作精神的一种方式,私有软件的所有者设置障碍,破坏协作,我们要消除这种障碍。”GNU工程是自由软件运动的技术平台,运动的参与者们从编制自由软件入手以推行自由软件运动。

      “GNU”的意思是“角马”,但又是“GNU's Not Unix”(“角马不是尤尼克斯”)一语的缩写,而缩写词又递归地返回到主词与总名GUN——“角马”。跟他针对“右版”(COPYRIGHT)造出“左版”(COPYLEFT)一样,这并不是纯粹的文字游戏,而是富蕴深意的:首先,是向强大的传统宣战。GNU工程在技术上源自Unix,与Unix兼容,但不是Unix,最终要全面取而代之。非主流世界非洲群冲的角马,不同于主流世界的Unix。Unix属于传统私有的“右版”,在当今的电脑网络中居于支配地位,而GNU则是自由软件,属于自由共享的“左版”新世界。其次,代表一种60年代以来,与美国社会中反叛风格大有关系的、在信息时代发展起来的“IT文化”,尤其是“黑客文化”。GUN一词包括了软件开发的专业风格,显示了程序“递归调用”的完备性;作为新的“话语”与“文本”,GUN堪称IT新文化的最短最有力的“后现代”小说与宣言。GNU这一名称有着强烈的反叛色彩,成为自由软件运动的标志与口号,反映了运动的性格和风貌。

     按斯多尔曼的设想,GNU工程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包括操作系统、编程工具以及不断增加的应用软件等,实际上是要涵盖UNIX领域直至整个软件领域。由于斯多尔曼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自由软件运动的宣传发动方面,GNU工程中最关键的操作系统的开发工作进行得很慢。到1991年,林纳斯开发出了Linux系统。由于他自愿把Linux置于GNU的GPL许可授权规则(详三)之下,因此它自然地成为了GNU的正式操作系统,斯多尔曼把它称为GNU/Linux。Linux与GNU的结合尽管还不完全和谐,但却使自由软件运动有了重大的技术成果,急速地扩大了自由软件的影响。同时,自由软件基金会仍在继续完善开发中的“GNU Hurd”操作系统。[v]

    GNU工程的软件主要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成员编写,也接受社会志愿者的“捐赠”。例如GNU C++编译程序就是志愿者“捐赠”的。这些捐赠程序的版权,有些由开发者自己拥有,有些则一并“捐赠”。

自由软件
   
GNU工程的目标是逐步使所有软件都成为自由软件,以实现普遍协作的理想。自由软件的“自由”含义包括:运行、学习、复制、传播与更改软件(包括软件的源代码及相关文档)的自由。“自由软件是允许任何人使用、拷贝、发布 (不管是照原样还是进行了修改,不管是免费还是收费)的软件”。斯多尔曼明确地把自由软件与私有软件(或商业软件)对立起来,私有软件是“不自由或半自由的软件。这种软件是不允许再发布和修改的,或者要求用户申请注册,或者是附加了太多的各种限制使用户不能自由地使用。”(注:[vi])。

     尽管开放源代码是保证自由性质的重大手段。但斯多尔曼建议,不要仅用开放源代码来表示自由软件,单纯技术方面的意义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英语“free”这个词既指“自由”也指“免费”,自由软件常因市场习惯而被错误地理解为“免费软件” (尽管可以免费,也许最终会全面免费)。对此,斯多尔曼一再正式公开说明,“自由软件”概念中的“free”强调的是“freedom”,“自由软件所涉及到的是一个自由(LIBERTY)问题,而不是一个价格(PRICE)问题(注:[vii])”,是指自由地使用、复制、修改、发布以及自由的协作精神。有些广告性的免费软件并非自由软件,而是“私有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或“商业软件”( commercial software),它们的源代码是不开放的。

    对于市场原则,自由软件运动有全新的宣称:“如果有应该得到回报的东西的话,那就是社会贡献。但只有在社会能够自由地享用创新的成果时,创新才是对社会的贡献。如果程序员因其创新而应得到回报,那他们同样也应因其限制别人使用其创新而得到惩罚。”(注:[viii]

    其实,自由软件的自由与免费是大有关联的,免费甚至是自由软件运动包含的意义之一并且是后期目标。运动发起人的解释似乎有矛盾,但这一矛盾的根源在现存社会本身之中,同时也与运动开展的策略有关。自由软件运动在资本主义体制中发起,尽管相当程度上它有弱化甚至消除商品交换的要求,但不可能立即“跳过”商业。因此自由软件运动在发展中,如何处理跟私有软件即商业软件的关系、如何处理跟其他惯性体制的关系,就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在商业社会中如何发展非商品,在现代私有体制中如何发展没有资本性逐利性的产品——这些问题的实质是历史发展的辩证实践:现存社会的矛盾如何变革自身,新的关系如何从既有关系中产生与蜕化,主体性与主体化,自发与自为,革命与“向前看的”改良,“对称”与“自身破缺”,原则与策略,理想激情与科学,量变与质变,渐变与激变,等等。

    把自由软件定位于“自由”而不是“价格”,正是自由软件运动处理矛盾的基本策略。因此,按照与商业体制对立的本意,“free software”只能理解为“自由软件”,而不是“免费软件”。免费的思路是体制内的、消积的、涣散的、空想的及“极左”的,“自由”则在关键领域与要害观念方面形成有力的冲击,并打下了提升的基础。这一策略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在信息技术与电脑网络提供的新舞台上,合法斗争提高了重要性与有效性,也需要更高的智慧与艺术。

三、GPL、拷留与运动的策略
 
斯多尔曼的许多言行与目标,如鼓励“不为赚钱而编写程序”、最终消灭私有软件与版权等,都超越了现存社会所能容纳的范围。他还描绘过:未来的后短缺社会中,人们不必为谋生而劳动,技术进步的成果不再被商业竞争与官僚主义无谓消耗,而是转化为优良的社会条件,人们每周只工作10小时,其余时间就自主活动如编程、协作——这更是在憧憬一个新的自由人的社会(注:[ix])。难怪有人称他的运动为“电子共产主义”。但斯多尔曼并不是空想家,他也善于运用现存社会发展出来的条件来进行现实的斗争。他说,虽然我们主张不为赚钱而编软件,“但我们要吃饭,所有愿意支持我们的人也都要吃饭。那些为了生活而不得不为私有公司工作的人更要吃饭。因此我们不强求大家都干义务劳动,我们只是以努力的工作来与私有软件竞争”,“我们的策略是:你愿意使你的软件自由到什么程度,就自由到什么程度”。由于这一策略,于是有了完全的、半自由的、半私有的等层次的自由软件。“甚至私有公司也可以为了利润的目的来经营自由软件,但他们只能通过服务来赚钱,而不能丝毫改变自由软件的性质。”前面提到的Linux的销售行为以及自由软件的巨大影响等,都是灵活运用策略的结果。

    斯多尔曼在《实用的理想主义》一文中谈道:“如果你想在这个世界上实现什么,仅有理想主义是不够的,你还需要能够使你达到理想的路径。换句话说,你需要‘实用’”。(注:[x])。这是对策略问题的简朴表达,其核心就是合法斗争,“用版权反对版权”。这一方式集中地体现在GNU GPL上,而GNU GPL的核心则是拷留。

GNU GPL
   
GNU GPL即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sence),是自由软件基金会为自由软件申请的一种版权,或者说,使用授权书。所有自由软件的作者都可以自愿把编制的软件置于许可证的保护之下,任何使用者也可以在信守许可条款的前提下成为自由软件的合法用户。由于该许可证已获美国政府版权受理机关的正式批准(专利号:59 Temple Place -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因此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受到同类国际组织的所有参与国的法律保护。

     形式上,GNU GPL仍是一种版权,但跟传统版权相比,目的、性质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并作了一些完全相反的规定,是一种新型的、反对“过时的”传统版权的版权。正如GNU GPL在开头明确指出的那样:“大多数软件的许可证都用来剥夺你分享和修改该软件的自由,而GNU GPL则相反,它是用来保证你分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的——不过你必需确认你使用的是自由软件。”

    斯多尔曼说,私有软件以版权来限制人们使用与发展软件的自由,我们则用版权来保护和扩展人们的这种自由,推广自由软件,与私有软件竞争。这使一个从根本上反对版权的运动,能通过版权方式合法地进行,并不断扩大战果。

拷留(COPYLEFT)
   
GNU GPL的灵魂核心是“拷留” 概念及相关条款。斯多尔曼认为,传统版权早已有之,在计算机网络时代以前,它有保护(个体的或自由的)作者权益的作用,而在信息时代,其破坏的作用就越来越表现出来,阻碍人们自由地获取信息,也阻碍软件工程师们的自由协作。随着软件的商业化,为了“保护版权”即保护资本利润,本来开放的编码体系分裂为越来越多的、有专利的编程语言,割裂了计算机事业的整体性,把本来是普遍协作的软件事业,破裂成不同公司的商业秘密;版权使软件中累积的人类智慧变为商业私利。斯多尔曼还列举大量事实证明,版权制度在很多重要方面妨碍了信息时代的共享与协作的普遍要求。他造出“拷留”,就是要与这种正在过时的东西对着干。

    在拷留概念鼓舞下,初期的自由拷贝行为鱼龙混杂,掺和着黑客们对传统体制不满情绪的宣泄,混杂着商业性盗版与无政府主义色彩。但斯多尔曼很快扩展了拷留概念的内涵——不仅自由拷贝,而且“作为一种授权,拷留要求任何愿意接受其原则的使用者,不仅自己自由地拷贝和改进自由软件,还必须让其他人可以继续按照拷留原则来分享他的成果或者改进了的部分。”(注:[xi])由于利用了版权制度的保护,拷留既扩展了也规范了自由软件运动。任何愿意使自己开发的软件成为自由软件的作者,都可以自愿地将软件置于GNU GPL的保护之下,方法就是把GNU GPL拷贝到发布说明中,连同软件一起发布。实际上,GNU GPL的核心就是对拷留进行全面的说明和规定,其目的就是利用现有法权,以合法方式保护自由软件的自由性质及其连续性不被改变与中断,并使之携带的新精神不断地扩张。

     对于那些企图免费获得自由软件,然后稍加修改就去出售,或把修改过的地方申请为私有专利的人或机构,GNU GPL的保护以及必须让任何人自由拷贝的规定,沉重打击了他们的欲望。加之拷留规则也包括开放源代码,所以修改过的内容也必须开放,如果加密,就不再是自由软件,就违反了许可授权,自由软件基金会将有权起诉。“任何自由软件的专利都必须允许所有人自由地使用,否则就不允许申请为专利。”这样的规定,实质上改变了传统专利的含义和功能。

    同时,拷留规则也为资本机构提供了通向自由软件的“接口”。只要不违反GPL拷留规则,即保证用户享受自由软件的全部自由,商业软件公司也可以通过提供自由软件的相关有偿服务而获利。这使私有软件公司在利益驱动及竞争压力下,自愿成为自由软件的传播者。

    把拷留理解为“合法盗版”是错误的。盗版,要么窃取他人成果谋取商业私利,要么掠取其他资本利益再图私利,是现存制度中“雅致”现象必然形影相随的粗陋现象。而自由软件本身是非逐利的,其本质是不断扩大的共创共享与来自社会回馈社会。拷留原则的推行,将把盗版行为改造与提高为传播自由软件的贡献行为。拷留也同非自由软件的盗版行为划清了界限,将其逐出自由软件不断扩大的领域。对于自由软件的复制,拷留要求承担义务,负起推广与传播自由软件及其观念的责任。真正实现自由软件运动的宗旨,将从根本上消灭盗版。

简短的结语
  
自由软件运动表征着人类的社会解放正走向一个新阶段,表现了解决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强烈而现实的倾向。自由软件运动还在发展,并以电子速度在互联网中链接扩展。现有的观察是不完全的,加上篇幅的限制,我们的评论只是初步与简约的,对它的认识和评论还将继续深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自由软件运动是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变革现象,它冲击着企图拉信息作虎皮的现存社会,它表明:信息的社会化发展正在超越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限度。
--------------------------------
作者贾星客,男,1953年10月生,籍贯河南,云南师范大学马列部副教授;李极光,男,1953年10月生,籍贯山西,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经济师、部门经理、高级导游。
--------------------------------
注释:
[i]
参见GNU工程网页(以下相同网址的只列出子目录):http://www.gnu.org/gnu/byte-interview.html
[ii]
参见斯多尔曼在《GNU宣言》中谈到的“后短缺世界”。 /gnu/manifesto.html
[iii] /gnu/manifesto.html
[iv]
参见《斯多尔曼在斯德哥尔摩皇家技术学院的演讲》(1987年),/philosophy/stallman-kth.html
[v] 参见“Linux 和GNU 工程”,/gnu/linux-and-gnu.html
[vi]
同上。
[vii]
/philosophy/philosophy.html#AboutFreeSoftware
[viii]
同注[iii].
[ix]
同注[ii].
[x]
/philosophy/pragmatic.html
[xi]
/copyleft/gpl.html